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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党的十八大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2-11-09 16:10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为确保“十八大”召开期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11月1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务必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一会”期间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建〔2012〕472号)文件精神,加大行动力度,突出工作重点,以预防为主,严防死守,坚决防止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建设单位要立即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状况。排查完毕后,要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签字确认是否继续施工或停工整改,并报送工程项目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备案。对于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整改完毕后,要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复查,并经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签字确认合格,报工程项目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严格监管,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各级城乡建委及其建筑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管力量,强化对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督查工作,督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参建单位隐患排查走过场的,以及工程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应当停工整改而并未停工整改的,要严格追究项目参建单位的排查责任,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同时,要责成项目参建单位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限期整改到位,把风险控制住,坚决确保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安全稳定。市城乡建委将组成督查组,以明查暗访的方式对部分区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做好安全生产信访投诉处置工作。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努力化解矛盾纠纷,重点关注安全事故引发的伤残赔付等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治矛盾发酵或激化,确保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不因安全生产信访投诉工作处置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应急值守保障工作。十八大期间,要全力确保24小时值班工作,并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准备,落实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防范措施,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够快速、有效处置,确保社会稳定。坚决防止因领导不力、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等导致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2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风信子
延伸阅读: 十八大 建筑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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