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6 11:16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皖安明电〔2012〕1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建办质电〔2012〕2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重大意义
5月下旬以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我厅《关于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质函〔2012〕561号)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夯实成果,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的统一部署,我厅决定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延长至2012年底,并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各地要结合我厅近期关于建筑起重设备专项检查、市政在建工程专项检查等工作部署,加强领导,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将“打非治违”活动推向深入。
二、进一步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 活动落到实处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看企业自查自纠是否到位,“四个一律”要求是否落到实处,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否取得更大成效,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是否得到有效遏制。凡存在差距和问题的,特别是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导致事故发生的地区和单位,要加大力度,采取更严厉措施,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到位。要对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重点内容,认真搞好再检查、再督查,我厅将结合今年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同时开展“回头看”情况的督查。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开展“回头看”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于12月14日前报送我厅质安处。
电话:0551-2871505 传真:0551-2615198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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