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5 11:17 河北建设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2年6月至9月先后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分别对今年申报省级园林城的有关县市进行了评审验收。专家组认为:南宫市、滦平县等18个县市创建省级园林县城资料齐全,各项指标已基本达到了河北省园林城市或县城的标准。经研究,拟提请省政府命名安国、河间、深州、南宫等4个城市为河北省园林城市,滦平、抚宁、卢龙、固安、永清、南皮、东光、吴桥、临西、威县、平乡、任县、成安、承德县等14个县城为河北省园林县城。
根据经省政府批准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标准和评选办法的通知》(冀建城[2011]112号)要求,现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请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公示期:2012年11月2日-11日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联系电话:0311-87904550
传 真:0311-87904132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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