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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补充通知

2012-11-01 09:36  黑龙江建设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抚远县、绥芬河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局教育科)专业监督站: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黑建人[2011]45号)和《2012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安排的通知》要求,除哈尔滨市外,其他地市的质检员、资料员基本完成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确保做到全员培训,经研究决定,对未参加继续教育的质检员、资料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和年检收尾工作。此次继续教育主办单位为黑龙江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协办单位为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参加人员:未参加2012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有证质检员、资料员。

  2、培训报名

  (1)首先在黑龙江建设教育信息网(www.hljjs.gov.cn)进行网上申报,打印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

  (2)持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到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开发区顺益街9号)现场确认。交纳培训费,领取听课证、教材。

  (3)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25日。

  3、培训时间、地点:

  (1)时间:从2012年12月4日开始采取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学员持听课证按规定时间参加培训。质检员第一期4日—6日;资料员第一期5日—7日,三天一期依次顺延。

  (2)地点:黑龙江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公路大桥乘213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对面即是。

  4、培训费用:

  继续教育培训费:550.00元/人

  5、联系人及电话:

  黑龙江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电话:0451-53622964/53650054转603/605/606/607.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0451-82718730/82729133

   6、相关要求:

  (1)各市(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继续教育培训负责部门应将文件转发给所属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继续教育培训负责部门,并通知有关企业,统一组织好本地区未参加继续教育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2)此次继续教育培训是2012年证书年检年度内的最后一次,2013年3月1日开始凡未进行2012年度年检质检员、资料员将不得上岗执业。

  二O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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