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7 11:57 中国国际招标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拟对青岛卷烟厂污水处理站配电系统维修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工程基本情况
1.1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1.2工程名称:青岛卷烟厂污水处理站配电系统维修工程
1.3建设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
1.4工程概况:
青岛卷烟厂污水处理站处于地下,集聚有毒、腐蚀性气体不宜散发,造成污水处理站变电盘柜抽插头、电缆接头、盘柜等腐蚀,需进行维修更换。投标人需提供包括完善污水处理站配电系统维修、设备材料供应、运输、现场卸货、电缆敷设、安装、系统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等技术服务及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详细内容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1.5项目验收合格后免费维保时间为一年。
1.6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1.7资金来源:自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具备建筑安装资质或机电安装资质。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11月7日至2012年11月11日截止,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
3.2报名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设备办公室(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
3.3报名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并出具原件核查)。
4.资格审查
4.1招标人将按照报名要求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2年11月11日17时前通知被选中的报名单位,未被选中的报名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4.2被选中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
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及交纳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5.3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6.其他要求
6.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继续作为履约保证金使用。
6.2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
邮政编码:266101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32-81921751
传真:0532-8192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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