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7 11:35 中国国际招标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张东股份合作经济社
2、工程名称:乐平镇大岗村委会张东村排污管及水泥路面建设工程
3、工程规模:工程预算造价111万元,最高限价88万元。
4、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挡土墙、铺排污管、水泥路等。
5、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6、承包方式:按固定单价,可调合同总价形式进行承包。
7、质量标准:合格或以上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9、工期:70个晴天,如逾期者每天扣罚中标人500元。
二、投标报名要求
1、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11月8日至2012年11月14日17时
报名地点: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7室;
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87392597
2、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报名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水区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佛山市建筑企业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农村建设施工业绩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报名合格即为正式投标人。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三、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虚报、瞒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
2、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1日15时00分;
3、地点:乐平行政服务中心208会议室。
4、投标按金:本工程投标按金为人民币30000.00元。
5、获取招标文件办法:报名后可领取招标文件,不领取招标文件者,均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6、中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7、付款方式:
1)完成工程量90%支付50%,全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经村监工确认后,一年内无质量问题的,由村一次性支付余下50%的工程款。
2)上述款项均不计利息。中标人必须凭本工程所在地税部门开具的工程款发票收取工程款。
8、本工程招标要求如有变化,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张边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张先生 系电话:13679718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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