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8 09:22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规定,现将近期15家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申请材料的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