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6 09:46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经对近期50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jscin.gov.cn)江苏建筑业网(www.jscons.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至2012年10月23日。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在公示期间内将陈述材料经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补正上传”中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办询问。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二楼(邮编:210036)
联系电话:025-51868206
附件:2012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第27批审查意见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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