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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8 16:3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气焊(割)作业,应遵守附件1的规定。
2、电石的贮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必须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灭火”等字样,如电石有轻微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3、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4、气焊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5、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6、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爆晒。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7、乙炔气瓶不得平放,瓶体温度不得超过41℃,夏季使用应防止瓶体曝晒,冬季解冻应用温水。乙炔瓶内剩余工作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应符合表41.2.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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