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5 11:27 中国国际招标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2]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垫江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约4100平方米;共六层,地下一层,地上五层楼;框架结构;高度19米;总投资约620万元;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中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和室外安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25日起,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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