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4 16:35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纳溪区紫阳大道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已经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泸纳发改投[2012]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纳溪区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纳发改投[2012]8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项目在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207190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宏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占地3610平方米,建筑面积9396.52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204套,每套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
2.2建设地点:纳溪区紫阳大道法院后侧。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内容。
2.5计划工期:施工标段:365日历天;监理标段:施工工期及监理责任缺陷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0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1月2日,登陆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uzhou.gov.cn,下同),凭注册时领取的身份证密钥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钥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15日10时30分,地点为:泸州市政务中心5楼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室(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纳溪区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人民西路1段1号冠山花园16幢
联系人:廖先生李先生
电话:0830-4213616
传真:0830-421361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宏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西安南路69号西雅图4楼401号
邮编:610075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87750777、87712888转810、823
传真:028-87742998
电子邮件:hjgs20070702@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青羊支行通锦桥分理处
账号:22-89180104000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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