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8 09:24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及资质审批有关管理规定,我办对近期网上申报的43家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江苏建筑业网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2年9月27日至2012年10月11日。
二、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在公示期内将陈述材料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的“补正材料上传”中补正,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逾期不予受理。如对审查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向我办咨询。
三、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和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通过电话或信件方式向我办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具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四、我办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二楼(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51868208.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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