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7 14:04 上海建筑建材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沪建市管〔2012〕85号
各区县招投标管理部门、委托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管理,严格规范评标专家的行为,健全完善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监管、抽取监督和考核培训等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部委12号令)《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站建立“评标专家诚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对专家抽取通知、评标情况反馈、公正度评价、评标评估、继续教育等各方面汇总评标专家诚信信息,以建立健全评标专家在认真、客观、公正、廉洁等方面的诚信记录。
该系统目前已完成开发,定于2012年7月20日起开始试运行。试运行阶段,各区县招投标管理部门、委托管理单位可对专家诚信信息进行查询,试运行结束后将向各区县招投标管理部门开放本地区评标专家诚信信息的查询功能。
请各区县招投标管理部门、委托管理单位在评标结束后认真填写并及时提交评标专家情况反馈表、评标评估报告等各方面相关的情况、信息、材料,从而确保评标专家诚信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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