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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4 17:03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
2.2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
3、资金来源
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同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4.4当采用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报送资格后审的资料(本工程不采用);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踏勘现场
6.1投标人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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