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资讯中心 > 拟在建工程 > 正文

青羊区清江村3组拆迁安置房(暨“西映金沙”)建设项目总平工程

2012-09-04 13:56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打印】【我要纠错】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青羊区清江村3组拆迁安置房(暨“西映金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成发改审批〔2009〕117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青羊分局,建设项目管理单位(代理业主)为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青羊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平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审批〔2010〕2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代理业主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建管单位是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青羊区清江村3组拆迁安置房(暨“西映金沙”)建设项目总平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苏坡街道清江村3组;

  (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进入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房建总承包Ⅳ组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Ⅲ组及以上资质(房建总承包企业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双方均要具备)必须出具在成都市建委办理针对本项目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若为房建总承包资质的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及若为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入川从事投标施工活动介绍信》。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由进入“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的房建总承包Ⅳ组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8日至2012年9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二楼网络投标报名区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及“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在上述时间内在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局域网或在互联网成都建信网成都市交易中心页面(www.cdcin.com/jyzx)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本次招标文件是由电子标书生成器生成,需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进行读取,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028-86694886.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的费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八宝街111号)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青羊分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浣花北路8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8-87313574

  建管单位: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高新孵化园7号楼201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8-85336387

  传真:028-85336487

责任编辑:向日葵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