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8 14:50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标函〔2012〕92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经信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经信委: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12〕46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市(省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两部办公厅开展的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工作,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自查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强化落实。
二、各市(省管县)要按照《通知》规定的检查内容,抓紧开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自查工作,并督促钢筋生产企业、建筑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与质量监督检测等单位做好钢筋生产加工与销售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技术及钢筋产品进场检测资料等准备工作。
三、根据各市(省管县)自查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信委将于9月中下旬赴合肥等市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于10月~11月进行抽查和复验。
四、各市要落实具体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检查工作,于2012年9月8日前将自查报告、检查表及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省经信委原材料工业处(电子版同时发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孙庆幸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电 话: 0551—2871534 传 真: 0551—2871570
邮 箱: 390485963@qq.com
朱险峰 省经信委原材料工业处
电 话: 0551-2871007 传 真: 0551-2871064
邮 箱: zhuxf@aheic.gov.cn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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