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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2012-08-28 14:46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打印】【我要纠错】

  建质函〔2012〕91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7月30日召开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7月26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和部署,我厅决定于9月上、中旬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和谐的氛围和环境。现将督查方案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在建的房屋建筑(含保障性住房)市政工程项目(重点是市政桥梁和轨道交通)和城市公用事业等(重点是燃气)。

  二、督查内容

  (一)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高温天气、汛期和极端天气等所制定的保障施工安全方案、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重点是检查沟槽开挖防护,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稳定性,施工用电以及施工现场和职工宿舍消防安全等;施工现场内人货电梯、塔吊、高处作业吊篮等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的保养、检测和试运行;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平台的落实。

  (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情况。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执行“四个一律”情况。

  (四)燃气、供水等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和运营安全情况,城市桥梁等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督查方式和时间

  督查采取听取主管部门汇报、查看主管部门有关资料等方式,每市抽查2个在建工程项目,检查1个市政公用事业设施。

  督查时间自2012年9月3日至9月14日。

  四、分组安排

  督查组分别由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带队。

  第一组:督查淮北、宿州

  组长:法规处处长  景焰

  组员:2名(其中专家一名)

  第二组督查亳州、阜阳

  组长:监察室主任  王岚

  组员:2名(其中专家一名)

  第三组:督查淮南、蚌埠

  组长: 建设稽查局副局长  程代英

  组员:2名(其中专家一名)

  第四组: 督查安庆、宿松

  组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陈幼年

  组员:2名(其中专家一名)

  第五组:督查池州、黄山

  组长:城市建设处调研员  邹桂武

  组员:2名(其中专家一名)

  第六组:督查芜湖、铜陵

  组长: 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王晓魁

  组员:2名(其中专家一名)

  第七组:督查合肥、六安

  组长:标准定额处处长  王胜波

  组员:2名(其中专家一名)

  第八组:督查宣城、广德

  组长:建筑节能科技处处长  马前光

  组员:2名(其中专家一名)

  第九组:督查滁州、马鞍山

  组长: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刘超

  组员:2名(其中专家一名)

  暗访一组:丁金颍、专家(2名)

  暗访二组:董理论、专家(2名)

  五、有关要求

  (一)各组要将检查情况向受检市进行反馈,反馈范围为受检市建设主管部门,受检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二级以上施工单位、乙级以上监理单位负责人;

  (二)督察组对督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应立即下达执法建议书;我厅将对此次督查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并视整改情况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罚;

  (三)各督查组请将检查情况于9月20日前报厅质安处。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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