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2 09:19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为职业病危害防控和监管执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安健〔2011〕167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确定以下三家单位为本市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
1.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
3.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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