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2 09:05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盲目施救导致较大事故多发情况通报有关文件的通知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盲目施救导致较大事故多发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2〕2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附件:《关于近期盲目施救导致较大事故多发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2〕20号)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盲目施救导致较大事故多发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近期,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的较大事故呈多发态势,5月份以来已发生11起,事发时只有14人涉险,最终导致40人死亡、8人受伤,损失惨重,教训十分深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5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境内,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后勤服务中心1名职工在检修污水池潜水泵时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另有2人在施救过程中相继中毒,造成3人死亡。
5月5日,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的中国电信安化县分公司施工人员在前往架设电信光缆施工现场途中,1人携扶梯碰触低压线触电,另有2人在施救过程中相继触电,造成3人死亡。
5月7日,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镇一养鸡场1名工人在清理化粪池时中毒窒息,另有3人在施救过程中相继中毒窒息,造成4人死亡。
5月7日,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志伟建材厂1名工人在检修炉窑时因煤气中毒窒息,另有2人在施救过程中相继中毒窒息,造成3人死亡。
5月9日,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新疆分公司飞机维修基地2名作业人员因氩气泄漏中毒窒息,另有8人在施救过程中相继中毒窒息,造成6人死亡、4人重伤
5月14日,湖北省仙桃市张沟镇盛大纸业有限公司1名工人在清理废纸浆池时中毒窒息,另有3人在施救过程中相继中毒窒息,造成4人死亡。
5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工业园区金新化工有限公司制气车间2号气化炉激冷室排渣孔扩孔过程中,1名工人发生氮气窒息事故,另有4人在施救过程中相继窒息,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5月18日,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境内,甘肃筑金矿业有限公司黑虎桥铜矿普查项目上铜村探矿点2名工作人员在硐内进行排水作业时发生中毒事故,另有3人在施救过程中相继中毒,造成5人死亡。
5月20日, 辽宁省沈阳市燃气总公司煤气管线对接施工过程中,1名工人中毒窒息,另有2名工人在施救过程中相继中毒窒息,造成3人死亡。
5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昌达天然气公司城市天然气管道管线对接过程中,1名施工人员中毒窒息,另有2名施工人员在施救过程中相继中毒窒息,造成3人死亡。
5月25日,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大连新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地下管网施工过程中,2名工人中毒窒息,另有3名工人在施救过程中相继中毒窒息,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上述事故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治理“三违”不认真等问题,尤其是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没有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不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救互救能力低,同时也反映一些地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扎实、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的情况,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要求,紧紧抓住当前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的情况暴露出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岗位、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认真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作业安全规程、标准,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下大力气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建立健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对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狭窄有限,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受限空间(如密闭贮罐、反应塔<釜>、压力容器、地下管道、地下仓库、地下工程、隧道涵洞、储藏室、发酵池、污水池<井>、化粪池等)作业的安全管理。一是在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通风,再作业”的制度,根据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检测受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未经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在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应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二是要建立健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受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的职责,不得在没有监护者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受限空间内发生险情后,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方可实施救援,严禁盲目施救。三是要制定受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四是要加强应对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易燃易爆物质积聚、中毒窒息、触电等险情的安全意识、应急处置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全面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三、严肃事故查处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通过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严肃责任追究,教育广大企业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隐患、堵漏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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