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2 16:38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建委(局):
根据省统计局的要求,各级建设系统服务业主管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非企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协会)名录库的同时抄报同级统计机构。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地级市通知所辖县级市及县、区,上报服务业非企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并报同级统计机构。
请各市于8月10日前将所辖县级市及县、区的服务业非企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汇总,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到省厅综合计划财务处,同时报送同级统计机构。非企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下载。
联系人: 孙 野
联系电话: 024-23448608
电子邮箱: jstjccggyx@163.com
附件:非企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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