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2 15:52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标函〔2012〕84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经信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经信委: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建标〔2012〕1号)要求,加强对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李 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家寿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
成 员:
王胜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处长
单 磊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工业处处长
王晓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陈幼年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马前光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
王鹏飞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处调研员(主持工作)
侯锋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处处长
柯文斌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处长
李长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副处长
祝 涛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工业处副处长
刘 超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刘 宇 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
朱兆晴 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副院长兼总工
项炳泉 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院长
张太平 安徽马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院长兼总工
戴良军 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的,由成员单位相应人员自行接替。
二、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一)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两部门的协作,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有关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在建筑行业推广应用高强钢筋有关工作,完成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二)研究制定加快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的政策和措施,开展产品标准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三)制定加快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省相关部门联系,督导有关管理部门(机构)工作。
(四)组织开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试点工作和示范项目。加强推广应用建筑用高强钢筋政策宣传和技术人员培训。
(五)加强有关政府、协会、企业等单位在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技术交流和信息沟通。
(六)组织开展高强钢筋生产与应用重点课题的研究,与省外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推广应用高强钢筋领域开展交流和合作。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员及电话:
孙庆幸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电 话:0551—2871534
朱险峰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工业处
电 话:0551——2871007
朱 力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电 话: 0551——2871529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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