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2 14:3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某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已通过招标审批手续,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在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部分内容如下:
(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澄清,应在投标预备会之后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单独进行解答。
(2)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招标单位在勘察现场后的第2天组织投标预备会。技标预备会由评标委员会组织并主持召开
问题:
指出本案中有何不妥之处。
参考答案:
(一)
本案中的不妥之处:
(1)若有问题需澄清应在投标预备会之后提出O投标预备会是招标人为了澄清、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后提出的疑问。所以有问题应在投标预备会之前提出
(2)投标预备会由评标委员会组织并主持召开。应是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组织投标预备会议。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