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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12-08-28 10:51 【 】【打印】【我要纠错

  从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为了认真吸取榆林市建筑工地坍塌事故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省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采取企业自查、各市(区)安委会全面检查、省安委会抽查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省安委会要求,要集中开展以预防坍塌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针对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重点、疑点、难点问题,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活动,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各市(区)政府安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隐患排查。要督促和指导建筑施工企业持续深入地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工程特点,抓住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切实抓出成效。

  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管理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特别是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等各环节、各要素、各岗位,都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操作规程。严把项目审查验收关,对各类手续不全、资质不符合规定、没有进行审查验收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要立即责令停工,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严肃查处建筑施工领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严肃追究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一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市级人民政府要向省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对一年内发生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省安委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约谈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

责任编辑: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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