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2 08:3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报建编号:1210902120090082
招标备案号:12092012084003
施工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大港施工[2012]0805(延1) 延期原因: 报名单位不足三家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公司海景园住宅小区二期工程(海信园1-30#)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行政许可【2011】1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281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公司海景园住宅小区二期工程(海信园1-19#)电梯采购及安装,普通客梯:载重800KG,梯速1.5m/s,共27台,担架电梯兼消防功能:载重1000KG,梯速1.5m/s,共27台,合计招标规模:曳引式乘客电梯54部。本项目总投资大概:1500万。
2.2 工程建设地点:大港区港东新城区海景路西世纪大道以北海信园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上述工程电梯的采购、安装及保修
2.4 工期要求:2012年09月15日 至 2012年11月23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按时参加年检; 2)配置正、副项目经理各一名,正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副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不限,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安全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不限,可由副项目经理担任,具备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 4)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具有本年度或本项目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5)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证书; 6)客梯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证书;货梯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B级资质证书; 7)代理商应提供产品授权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8 月22 日 至2012 年8 月28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08月28日至2012年09月0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 时0 分 至5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宝芝(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74号
邮政编码:3000050
联系人:唐宝荣
电话:23321811
传 真:2332181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号楼401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孙鹏
电话:24893666
传 真:24893766
日期:2012 年8 月22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大港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高瑞红
电话:25988225、63397935
传真:63380856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12号11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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