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5 09:2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房地产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以及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结果予以公布。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我厅核准的企业资质有疑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政务服务中心反映,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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