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3 17:3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全市第二季度未按规定上报安全生产条件季度自查的建筑施工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建筑施工企业立即对公布的情况进行核实,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上报的,需于8月16日前将情况说明及书面证明材料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质量安全管理处(联系电话:85068035),逾期按《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予以扣分。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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