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7 16:16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安区2011年新民镇至大山铺管网延伸工程(第二期)已由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发改发【2012】3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贡市源泉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208万元,地方配套249.48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8:2,招标人为自贡市源泉水务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自发改发【2012】37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2071000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民镇、团结镇、大山铺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属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规划内的新民、团结、大山铺、三多寨4个乡镇共30200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离心球墨铸铁管及管件、闸阀安装和管沟开挖回填及闸井砌筑。工程设计供水规模3118.66m3/d,安装管线球墨铸铁管、钢管、塑料排水管共计11.4KM.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1个标段;本工程设计文件、补充说明(补遗书)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省外注册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
3.4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00元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09月17日14点00分,地点为自贡市工程交易中心(自贡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丹桂大街南段81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自贡市源泉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大安区凉水井路265号
邮编:643012
联系人:苏女士
电话:0813-5526016
传真:0813-5526016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南岸宜都花园8栋2单元5楼19号
邮编:644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31-8234432
传真:0831-823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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