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7 11:33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11]1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垃圾处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乐山市垃圾处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和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11]111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524H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正则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凌云乡。
2.2建设规模:渗滤液处理规模为300吨∕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温厌氧池、综合池、污泥池、综合用房等生产性构建筑物、设备及配套公辅设施。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工艺图、招标文件及补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设备清单)和设备技术要求中所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和运营等工作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壹个标段:01标段:乐山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01标段:(1)2006年(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采购安装业绩[指采用与本项目类似的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工艺的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即由投标人自身实施完成、已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之日起稳定运行2年以上、渗滤液经处理后出水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标准的项目],同时具备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该具备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单位2006年(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采购安装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8月17日至2012年0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66号华达商城1008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09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本项目开标室。
5.2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山市垃圾处理中心
地址:乐山市中心城区
邮编:6140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33-2451110
传真:0833-245111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则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66号华达商城1008室
邮编:610041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8-85566038
传真:028-8555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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