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的内涵
土地管理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国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方法,为调整土地关系,维护土地所有制,监督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综合性活动。土地管理的本质是对土地资源的行政管理。土地管理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土地管理的主体是各级政府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公务员,包括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土地行政主管机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首长和普通公务员。各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土地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监督机关,其行为具有国家行为特征;
2.土地管理的客体包括土地,以及土地利用中产生的人与人、人与地、地与地之间的关系;《土地基本术语》(GB/T19231—2003)规定,人地关系是人类在利用土地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土地关系是人类在利用土地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资源利用和财产关系。
3.在土地管理中,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方法管理土地;
4.土地管理的职能包括计划、组织、指挥、协调与控制;
5.土地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
6.土地管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土地管理的目的和特点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主要受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和土地制度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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