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7 10:35 西藏自治区建设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DZB-NQFJ-DEYEY1201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县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那曲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内容:教学综合用房1015.05平方米、教工宿舍574.36平方米、食堂104.32平方米、门卫室33.67平方米、公厕67.01平方米、围墙700米、砼道路1150.70平方米、彩砖铺地1641.17平方米。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那曲县
2.6计划工期:12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师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5日至2012年8月29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拉萨市夺底路84号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报名。
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2010]131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5)拟投入人员证书及其身份证和企业为其购买的保险证明材料;
(6)拟投入的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承建过的类似项目业绩。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4.2如资料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3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8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招标人:那曲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夺底路84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电话:0891-6848688
传真:0891-6848688
联系人:李万有13699453376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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