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1 11:00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和肇庆市有关建设招投标管理规定,本招标工程广宁县何楮铭纪念中学学生宿舍楼已由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基[2011]2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宁县何楮铭纪念中学,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1、招标单位:广宁县何楮铭纪念中学;2、工程名称:学生宿舍楼;3、工程性质:新建工程;4、工程地点:广宁县何楮铭纪念中学;5、资金来源:省、市校舍安全工程及规范化学校专项建设资金;6、招标内容:土建、给排水及消防、电及防雷等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内容);7、工期:180日历天;8、建设规模: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2641平方米,工程造价约438万元;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0、招标分类:施工招标。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2)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
四、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事项:(1)投标申请函,企业法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员第二代身份证;(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证书,施工员、质安员的岗位证,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肇庆市年度或季度企业IC卡、企业投标员证及IC卡。
上述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备查,一式两份(正、副本)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打印封面、目录、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由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投标员携带上述资料到报名现场,经查验符合要求的方可接受报名。
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当报名通过的单位数量小于5家时,则依法重新招标;(2)当报名通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5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8月20日至24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5时~17时,到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办公区住建大楼二楼204室)报名,不符合公告要求或逾期的恕不办理。施工招标文件每套为人民币700元(含200元图纸押金)。
广宁县何楮铭纪念中学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534939965
广东健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宁分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8-8626909
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8-8626893
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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