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8 13:51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城镇城东便民服务用房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2012]3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慈城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慈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资金由宁波市慈城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慈城人民路东侧,公交车站北侧,建筑占地面积约1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6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140万元;
工程控制价:105.3357万元;
工期:120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及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要求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以及授权委托代理人都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2012年7月29日-8月29日期间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3.3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都须具备相应的土建类现场管理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项目内容投标。
3.6(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在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尚志路60号)1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电子招标文件一并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尚志路6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站:www.bidding.gov.cn、www.cicheng.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慈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址:宁波市慈城镇日新路46号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574-87572008
招标代理: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
联系人:陈彬华
电话:0574-87375708
温馨提示: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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