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4 13:46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黑建规[2012]30号
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处、办),省农垦、森工总局规划(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请到www.hljjs.gov.cn下载)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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