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4 11:35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黑建造价[2012]4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系列文本)》的通知
各市(行署)住建局(委)、工商行政管理局,绥芬河市住建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抚远县住建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施工及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系列文本)》,包括《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HF-2012-020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HF-2012-0213)、《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HF-2012-0214),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一、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使用我省的相应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按规定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合同文本通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www.hljgczj.cn)网站下载使用,应采用A4纸打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不得出售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中“通用条款”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专用条款”对相应“通用条款”的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文本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系列文本)》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以前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系列文本)》同时停止使用。
附件:
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HF-2012-0201)
2、《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HF-2012-0213)
3、《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HF-2012-0214)
二O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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