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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应对强降雨天气切实做好城市防汛抗涝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2-07-24 10:59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打印】【我要纠错】

  皖建城明电〔2012〕3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宿州、六安市城管局,铜陵市水务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特别是6月25日以来,受大到暴雨侵袭,安庆、宣城、六安、池州等市遭遇了洪涝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损失。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省又将迎来一个持续降水过程,雨区逐步北移,淮北和江淮之间会有强降雨出现,局部地区大到暴雨,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各级主管部门要提高重视程度,增强防范意识,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及开展2012年城市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2〕226号)有关要求,全力以赴,积极应对,切实做好城市防汛抗涝工作,把灾患影响降至最低点。

  一、积极应对,抓好责任落实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迅速投入到防汛救灾工作中去,做到思想上高度警惕,措施上扎实可靠,工作上万无一失。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将职责明确到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指挥,周密部署,把防汛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掌握防汛工作主动权。

  二、加强防范,继续做好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范,尤其要保障城市道路、桥梁、排水、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在汛期的正常运行。继续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各项巡查制度,并安排专人重点巡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加强汛期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保障汛期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以及重点工程生产安全。

  三、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认真做好防汛应急的人力、器材和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对防汛器材和物资进行再清查,对防汛救灾队员进行再动员和救援演练。做到一旦出险,防汛器材和物资能及时保障,抢险队员能迅速到位,局面能有效控制。

  四、抓好风景名胜区防汛工作

  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景区在建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景区道路、缆车索道、游览步道、宾馆酒店等设施的检查,对山洪、滑坡、塌方、崩落等可能发生的灾害情况实施排查、监测,使景区设施运行始终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加强景区供水安全以及游览组织等管理工作,增设安全警示标志,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汛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各类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动态,掌握防汛抗灾工作主动权。

  各市要迅速进入防汛救灾临战状态,严密关注雨情、汛情,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的各项工作。我厅也将加强对各市之间的协调、联系,全力支持汛情、灾情严重地区的防汛抗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努力减轻灾害损失,保障城市安全度汛。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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