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4 10:53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皖建质明电〔2012〕3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涉水在建工程度汛工作的紧急通知》(省防指电〔2012〕9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厅《关于加强汛期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2〕584号)一并贯彻执行,切实加强涉水在建工程隐患排查和度汛工作检查、督查,并将各地涉水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清单于6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备案。
联系电话:0551-2871505,2871536.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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