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2 16: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荣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第三批投资建设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四川省水利厅以川发改投资[2011]9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荣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荣发改局函[2011]7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11034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简阳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荣县高山镇、金花乡;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正安水厂、金花水厂。2.3招标范围:施工图(不含强电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2.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已完成1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00元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07月18日09点30分,地点为荣县建筑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荣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荣县旭阳镇桂林街347-6号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813-5620239
传真:0813-562252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简阳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简阳市印鳌路雄州新城九号花园五号楼二楼
联系人:官女士
电话:028-27028233
传真:028-2702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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