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1 15:3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标实函[2012]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建标[2012]1号)相关要求,提高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技术人员高强钢筋应用技术水平,我司定于2012年6月18日~19日在北京举办高强钢筋应用技术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相关人员参会,每省名额不超过6人(含1名省级负责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人员)。请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12年6月12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二、培训主要内容
《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制定的背景和相关要求;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对高强钢筋应用的相关要求;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环节高强钢筋应用技术;钢筋专业加工与配送技术。
三、培训时间
2012年6月18日~19日,会期2天,17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
北京市银龙苑宾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5号,电话:010-68351166)
五、培训费用
会议费、资料费500元/人,培训期间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此次培训会具体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承办。
七、联系人和电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实施指导监督处 杨申武
电话:010-58933022 传真:010-5893390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刘 彬
电话:010-58933180 传真:010-58933180
附件:参加高强钢筋应用技术培训会人员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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