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2 14:55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房地产资质的284家企业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初审合格209家,不合格57家,待定7家;房地产物业服务企业初审不合格1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初审核合格5家,不合格4家,待定1家。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有关企业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建设厅政务中心5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长沙市解放中路88号 邮政编码:410001联系电话:0731-88950291 联系传真:0731-88950137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