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3 12:1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自贡市贡井区桥头镇旭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2]5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贡市贡井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904万元,地方自筹435.54万元。出资比例2: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水利厅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水函[2012]57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2051600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贡井区桥头镇
2.2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道3500m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5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三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水利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入川应具有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手续)近三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水利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12日至2012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锦江区静居寺静康路沙河壹号3栋2103室持下列有效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本项目开标厅(成都市银丝路16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自贡市贡井区水务局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花园路8栋
邮编:64302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13-3320095
传真:0813-332009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居寺静康路沙河壹号3栋2103
邮编:610000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84352226
传真:028-8435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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