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6 09:5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房(地)产局: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等法律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近期申报房地产企业资质的363家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其中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4家,二级资质延续2家,三级、四级、暂定级资质346家;申请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1家;申报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初审1家,二级资质延续3家,三级资质延续6家。经审查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合格320家,不合格32家;物业服务企业合格1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合格5家,不合格5家。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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