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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监狱博物馆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2-06-04 16:26    【  【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监狱博物馆项目己由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以川狱规[2011]2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眉州监狱,建设资金来源为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眉州监狱。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统筹资金工程建设项目,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市发改法函[2011]9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PF2011122300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筑面积6987.34平方米(地下为706.43平方米,地上为6280.91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彭山县凤鸣镇。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范围的施工及总承包服务和施工监理。

  2.3标段划分:2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施工标段为360日历天;监理标段为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提供2009年以来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监理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2009年以来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单位),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5日至2012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八宝街90号九龙商务楼2楼A213),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9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成都市银丝街16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眉州监狱

  地址:眉山市彭山县凤鸣镇红星社区

  邮编:62086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8-37609146

  传真:028-3764128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八宝街90号九龙商务楼2楼A213

  邮编:610031

  联系人:高女士、周女士

  电话:028-86246900

  传真:028-86246900

责任编辑: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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