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考二科条件
凡符合报考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2(免二科),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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