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6 11:12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工业集中区雾开河支流大顶子沟城市防洪及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水利局以吉水技[2007]1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长春市二道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长春市二道工业集中区。
工程概况:河道清淤及护岸工程、临时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招标范围:河道桩号0+000-0+806、2+514-3+318(工程量清单内)。
计划工期:2012年7月15日至2012年11月30日;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近五年具有两项以上(含两项)类似工程业绩,(5)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6)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吉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jl.gov.cn)公示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15日至2012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水利厅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为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6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第三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水利厅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人:刘安河
电话:155436548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万晟商务花园808室
联系人:赵乐
电话:0431-88602517
电子邮件:longtai123@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东环城路支行
帐号:220013100520525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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