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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兴隆丽景城C区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2012-06-04 11:38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  【打印】【我要纠错】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丽景城C区室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100%自筹,资金落实情况_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沥青铺装、方砖约50000平方米。

  2.2计划工期: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0日,工期182日历天。

  2.3招标范围:道路铺装、方砖铺设及排水。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00%自筹,资金已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中山大街以南,兴隆丙四街以北,兴隆丙二路以西,兴隆丙一路以东。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均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31日至2012年6月5日(周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外省施工企业提供入境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拾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卓

  电话:0431-89928204

  报名联系人:谢辉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

  电话:0431-84627008,848872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段勐明、李慧

  电话:0431-86805025、87644668

2012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小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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