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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邮市城市商务大厦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2-06-04 11:36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  【打印】【我要纠错】

  1、高邮市城市商务大厦工程已经高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及资格预审。

  2、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高邮市城市商务大厦工程。

  标段内容:高邮市城市商务大厦规划展览馆馆前广场水体浮雕工程。

  规格要求:规划展览馆馆前广场水体浮雕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雕塑反映了高邮地域历史风情和特色建筑,浮雕长48米,高3.78米,底板为黑金沙饰面,板材厚度不小于2.5,为国标304#不锈钢板锻制,板材壁厚1,成品浮雕最高厚度为6-7.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控制价:约62万元。

  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6月20日开工,2012年6月30日竣工(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为10天。

  4、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标段内容:规划展览馆馆前广场水体浮雕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投标人可申请参加上述标段的投标报名。

  5、申请人应当具备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提供合同);

  (3)本单位的主设计师证书。

  6、请申请人于2012年6月4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4时30分至16时30分,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审查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高邮市长生路58号)

  7、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

  (1)报名申请书原件(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下载园地下载);

  (2)单位介绍信;

  (3)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必须是主设计师);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的复印件;

  (6)主设计师证书复印件;

  (7)授权委托人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半年来(以公告时间为准)的劳动保险手册和劳动保险证明(或劳动保险缴费清单)的复印件;

  上述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4)、(5)、(6)、(7)必须提供原件供审查。

  8、本次招标报名的同时即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应按第7条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未能提供或缺项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合格按下列方式确定入围单位:全部入围□当合格人数超过7家时,抽签确定不少于7家的单位入围。

  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高邮市长生路58号,联系人:张国选,电话:0514-84688630.

  10、本公告发布时间为5天。具体时间:2012年5月31日至2012年6月4日.

责任编辑:小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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