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8 16:4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BTZB2012-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公安局东丰派出所新建工程已由东发改字[2010]17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东丰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丰县公安局东丰派出所新建工程
建筑面积:2103.04㎡;层数:四层;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2本项目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等工程施工
2.3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
2.4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
2.5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7月21日,竣工日期:2012年10月31日,工期102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28日至2012年7月4日(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邮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2012年7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东丰县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东丰住建局五楼会议室).
5.2 施工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梅生;
联系电话:1594376898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714477468;
联系人:杨大令
201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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