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6 09:25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据了解,《贵州省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审批与监督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由贵州省城市规划督察员办公室会同厅法规处、规划处、村镇处和执法总队等相关处室通过多次讨论,并征求地方规划主管部门意见,几易其稿后形成的正式文件。文件的出台也是我省开展三项清理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的一项主要成果,该《指导意见》对我省市(州)、县(自治县、市、特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督、竣工规划核实、违法建设行为查处等管理过程做出了具体规定和指引,并提供了相关表格的参考样式,对各地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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