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7 15:0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江西省宜春市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因第一次递交投标文件家数达不到法定数量,现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工程施工图设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第二次发布】
一、招标范围:宜春市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改造设计工程
【1、汽车北站排水箱涵改造;2、秀江御景排水改造及污水管网改造。】
二、工程规模:工程投资约3000万元【人民帀】,管网长度约2700M.
三、工程地点:宜春市中心城区【汽车北站旁及秀江御景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严禁挂靠;
4、江西省外企业必须在开标时提供江西省建设厅核发的进赣投标备案手续。
五、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年6月8日—— 6月14日(每天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六、其他:
1、本工程将于2012年6月25日下午15时进行开标。
2、投标报名人请携带:(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的一份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的原件。
3、将原招标文件【2012年5月23日编制的】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会时间修改为2012年6月25日下午15时0分;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修改为2012年6月8日——6月14日17:00分;现场踏勘时间修改为2012年6月19日;招标答疑时间修改为2012年6月19日。
4、将原资格审查文件【2012年5月23日编制的】中递交投标资格审查文件时间修改为2012年6月25日下午15时0分;
5、第一次报名的投标单位第二次参加投标须重新报名获取招标资料,第一次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第二次投标可不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
6、将原资格审查文件和原招标文件【2012年5月23日编制的】中要求的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修改为“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7、其它内容仍按原资格审查文件和原招标文件执行。
联系人:周雪非13006260156【招标单位】
付先生13576579097【代理机构】
招 标 人 : 宜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宜春市宜阳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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