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6 11:36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505号)规定,经审查,以下二家企业项目管理资格延期申请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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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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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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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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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审
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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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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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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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增项: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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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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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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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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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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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增项:市政公用工程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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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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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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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有异议,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
联系电话:0851-5360371.
二O一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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